贵阳市房产管理信息系统(贵阳落户口的条件)
知识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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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阳市房产管理信息系统,贵阳落户口的条件?
作为贵阳人,我了解贵阳落户条件大概如下:
一.对在贵阳市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
二.对居住在无合法手续自建房中的非贵阳市户籍人口,可以按照其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将其户口迁入现居住地派出所公共集体户。
三.对在贵阳市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工作,且暂时租住在工作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进行暂住登记后,自愿在贵阳市落户的,可以为其在工作区域集体户办理进城落户手续。
四.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工作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户口从原籍迁移至本人居住、生活或工作所在地落户,暂未购置合法产权房屋的,可以先在集体户落户。
2. 九景湾是哪个开发商?
九景湾是贵阳融创宸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
融创·九璟湾项目位于贵阳市南明区·南明河畔,地处双河交汇形成的天然优质河湾半岛上。
毗邻人民大道、花溪大道、中环路等多条重要城市主干道,是贵阳主城南明区核心板块。
周边均为醇熟社区,交通枢纽、医疗、教育、大型商圈等配套设施高度完善。
3. 贵州燃气过户可以网上办理吗?
燃气过户是可以网上办理。燃气过户网上办理的步骤如下:
1、点击更多;
2、点击生活服务;
3、点击水电气暖过户;
4、点击确定;
5、点击燃气用户信息变更;
6、点击立即办理,在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天然气过户须备的资料有,新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新业主身份证(如房产证联名,须提供全部人员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用于管道天然气银行代扣划款的银行储蓄卡及其复印件,燃气公司检查回执。
4. 花果园办理房产证需要多久?
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花果园地区办理房产证需要在30至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还取决于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环节和材料的齐全程度。
首先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然后会进行房屋核验、权属认定等程序,最后由相关部门颁发房产证。因此,在整个过程中需要耐心等待,同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合理安排时间和材料,可以较快地办理完成。
5. 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行为,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决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全市范围内农村村民自建居住房屋(含附房)使用宅基地,包括新建、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使用宅基地,均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 宅基地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第四条 市和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内,镇规划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内的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律采取预拆迁办法,预先按拆迁规定进行补偿,并用定销房进行安置。
第六条 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外,镇规划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外的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域内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已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土地。
第七条 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内,镇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需要,使用宅基地的,一律按有关规定进行拆迁补偿,用定销房进行安置。对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外,镇规划区外因社会公共事业和经济建设需要,成片开发使用宅基地的,通过建造定销房(农民公寓)进行安置。
第八条 对已规划整体搬迁的农民居住区村庄进行建设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对宅基地进行收购储备,由政府置换或征为国有土地后统一规划建设。
第九条 加强对进城农民原宅基地及房屋的产权管理,切实维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进城农民的住宅可以出售给符合宅基地享受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符合规划的也可以将宅基地征为国有,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补办出让手续并按土地评估价的40%向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入市交易。
(二)镇可成立农民住宅置换中心,由农民住宅置换中心对因区位因素暂时无法交易的农民依法取得的住宅,在支付部分预付款后进行收购储备,余额待住房交易后一次付清。
(三)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兴建农民公寓住宅,进城农民自愿退出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与自购的农民公寓住宅用地等价置换。
第十条 享有宅基地的对象只能是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其中参军复员回迁、刑满释放回迁、读书回迁、结婚迁入人员等可以享有,其他迁入人员不享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的标准和条件: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市辖区及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下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 135平方米,与已婚子女合住并且总人数在6人以上(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一户只计算一次)的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上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二)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上述标准的,申请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时,宅基地面积须按上述标准核减。
(三)一户全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已婚子女(超计划生育的除外)或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未婚子女(超计划生育的除外),其中一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且该户现有宅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分户另行安排宅基地。
(四)一户农村村民中既有农业户口又有因征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只能按一户宅基地标准安排一处宅基地。但该户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已婚子女的(超计划生育的除外)或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未婚子女(超计划生育的除外),其中一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且该户现有宅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确需分户形成的另一户农村村民(已婚的必须包括完整的家族成员)全为农业户口的,可以分户另行安排宅基地。
(五)一户农村村民全为非农业户口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原地翻建。
(六)购买农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应当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宅基地:
(一)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二)在第七、九条规定范围内的;
(三)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四)农村村民原住房改变用途,用于生产经营的;
(五)农村村民在原批准的宅基地以外有违章建筑而未先行拆除的;
(六)已列入政府土地储备或规划改造范围内的;
(七)农村村民住房拆迁时已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进行补偿安置的。
第十三条 经批准移建使用宅基地的建房农户,应在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将原宅基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并自行拆除原有老房。不按期拆除的,其原宅基地按违法用地处理。
第十四条 已撤组范围内的原农民住房,纳入城镇居民私房管理;在城市规划已确定为居住区范围内的农民宅基地,由政府确权或征为国有土地,农民住房也纳入城镇居民私房管理。
第十五条 宅基地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建房农户应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使用宅基地审批表》,并提供户籍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或其它权源证明(新建户除外),以及与建房用地申请内容相一致的其它证明。
(二)村民委员会复核建房农户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盖章确认,再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后上报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没有国土资源所的上报国土资源分局)。
(三)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受理宅基地申请后(没有国土资源所的由国土资源分局直接办理),应及时会同镇(街道)村镇建设部门到用地现场勘察,查看建房地址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村镇建设部门确定的宅基地规划定点范围内按标准核定用地面积,并在《宅基地审批联合办文单》上签署拟办意见。对符合规定的进入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将申报材料退回村民委员会,并说明理由。
(四)县级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正式批准使用宅基地前,应当将建房农户户主姓名、该户农业人口调整、所属村组、原有房屋和宅基地面积等内容以及拟批办情况,在建房农户所在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平江、沧浪、金阊3个城区同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后由国土资源局核发《使用宅基地许可证》;各县级市、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由国土资源部门直接核发《使用宅基地许可证》。
(五)建房农户应严格按照《使用宅基地许可证》载明的内容施工,变更建房地点或延期建设的必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房屋竣工后,应及时向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没有国土资源所的由国土资源分局直接办理)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应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如两年内该宅基地所属的村民小组建制被撤销的,由政府收回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七条 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和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房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按违法用地查处。
第十八条 对于利用职权违规审批宅基地建房的有关人员要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宅基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6. 农村老家房屋旁边50米内有人新建了坟墓?
我农村老家的房屋旁边直线距离估计不到50米就有坟墓,并且是真正的老坟山,数量不少,因为具体也没有量过,反正离得很近的,房子刚建那里时,心里多少有点疙瘩,毕竟嘛,农村里多少有点忌讳这些。
不过在我们农村,家附近有坟墓的很多,因为我们那里是小丘陵,家里有老人过世,都会把人给埋葬到山里去,简称“上山”,而在农村里呢,大家建房子也都是依山而建,这样子,基本上都是大部分“风水”好的阴宅,对于阳宅来说,也都是不错的选择。
加上农村里现在不批准农田建房,那大家的房子都是选在自留地,所谓自留地就是以前开荒得到的,用来种菜与桔子树的,所以如果选在这里建房,都是挨着山,而山上本来就有坟山,也就不足为怪了。
到现在我心里都多少还有点疙瘩,不过好在,山里现在没人去砍柴了,所以,茅草与树都长得好几米高,把坟山都给遮盖掉了,以前山里光秃秃的,那一堆坟墓的视觉感才叫惊憾,尤其到了清明节,坟上都会插着树枝,在上面挂满了纸钱随风飘扬,有时都会担心纸钱都会飘到家里来。
另外,你建房选了自家的荒地做地基,因为这里“风水”好,但是你地基后面的地是别人家的,刚好别人家有老人过世了,也因为这里“风水”好适合做阴宅,所以,人家选择了这里 ,你是没话可说的,在我们那里很多人家屋后都是坟,或是屋左右都是坟堆的,大家习惯了一点也不怕,但是如果那家要里葬的坟在你家的屋正前,那就要考虑了,在农村的风俗里是有讲究的,可以多问问懂这些门道的人,所以要双方协商沟通了。
像我有些朋友,他们家那里因为都是平原地,很多家里的老人过世后就是埋在自家门口边上,离房子正门的距离不超过15米,而对于隔壁邻居来说,那不就是埋在人家的屋边上嘛,所以,大家习惯了也没有啥,他们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也不会怕,都习以为常了。
至于题主问到底如何去处理?
完全不需要去理会,但是你自己得慢慢去习惯这种环境,等你习惯后会发现,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刚开始时肯定会觉得恐慌,毕竟,感觉都很阴森,尤其是晚上,睡觉都不踏实,不过,除了你自适应,你是没有权力去阻止人家的,因为这种情况在农村里是普通现象,不是你一家碰到这样的问题,人家也不可能因为你的害怕而迁坟,并且在农村没有特殊原因去迁逝者的坟,对于人家来说,显得更加不吉利,当然,如果你实在害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把自家的房子迁走。
7. 办理房产证怎么领取优惠券?
贵州省办理房产证的优惠券一个工作日返。优惠券领取步骤如下:
1、下载一码贵州App和云闪付App,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时两个App注册手机号须保持一致)。
2、认证成功后通过一码贵州App首页-点击贵州省政府消费券—点击领取所需的消费券。
3、领取成功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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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阳市房产管理信息系统,贵阳落户口的条件?
作为贵阳人,我了解贵阳落户条件大概如下:
一.对在贵阳市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
二.对居住在无合法手续自建房中的非贵阳市户籍人口,可以按照其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将其户口迁入现居住地派出所公共集体户。
三.对在贵阳市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工作,且暂时租住在工作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进行暂住登记后,自愿在贵阳市落户的,可以为其在工作区域集体户办理进城落户手续。
四.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工作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户口从原籍迁移至本人居住、生活或工作所在地落户,暂未购置合法产权房屋的,可以先在集体户落户。
2. 九景湾是哪个开发商?
九景湾是贵阳融创宸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
融创·九璟湾项目位于贵阳市南明区·南明河畔,地处双河交汇形成的天然优质河湾半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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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均为醇熟社区,交通枢纽、医疗、教育、大型商圈等配套设施高度完善。
3. 贵州燃气过户可以网上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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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花果园办理房产证需要多久?
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花果园地区办理房产证需要在30至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还取决于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环节和材料的齐全程度。
首先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然后会进行房屋核验、权属认定等程序,最后由相关部门颁发房产证。因此,在整个过程中需要耐心等待,同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合理安排时间和材料,可以较快地办理完成。
5. 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行为,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决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全市范围内农村村民自建居住房屋(含附房)使用宅基地,包括新建、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使用宅基地,均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 宅基地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第四条 市和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内,镇规划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内的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律采取预拆迁办法,预先按拆迁规定进行补偿,并用定销房进行安置。
第六条 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外,镇规划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外的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域内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已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土地。
第七条 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内,镇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需要,使用宅基地的,一律按有关规定进行拆迁补偿,用定销房进行安置。对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外,镇规划区外因社会公共事业和经济建设需要,成片开发使用宅基地的,通过建造定销房(农民公寓)进行安置。
第八条 对已规划整体搬迁的农民居住区村庄进行建设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对宅基地进行收购储备,由政府置换或征为国有土地后统一规划建设。
第九条 加强对进城农民原宅基地及房屋的产权管理,切实维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进城农民的住宅可以出售给符合宅基地享受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符合规划的也可以将宅基地征为国有,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补办出让手续并按土地评估价的40%向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入市交易。
(二)镇可成立农民住宅置换中心,由农民住宅置换中心对因区位因素暂时无法交易的农民依法取得的住宅,在支付部分预付款后进行收购储备,余额待住房交易后一次付清。
(三)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兴建农民公寓住宅,进城农民自愿退出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与自购的农民公寓住宅用地等价置换。
第十条 享有宅基地的对象只能是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其中参军复员回迁、刑满释放回迁、读书回迁、结婚迁入人员等可以享有,其他迁入人员不享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的标准和条件: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市辖区及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下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 135平方米,与已婚子女合住并且总人数在6人以上(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一户只计算一次)的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上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二)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上述标准的,申请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时,宅基地面积须按上述标准核减。
(三)一户全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已婚子女(超计划生育的除外)或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未婚子女(超计划生育的除外),其中一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且该户现有宅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分户另行安排宅基地。
(四)一户农村村民中既有农业户口又有因征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只能按一户宅基地标准安排一处宅基地。但该户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已婚子女的(超计划生育的除外)或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未婚子女(超计划生育的除外),其中一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且该户现有宅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确需分户形成的另一户农村村民(已婚的必须包括完整的家族成员)全为农业户口的,可以分户另行安排宅基地。
(五)一户农村村民全为非农业户口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原地翻建。
(六)购买农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应当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宅基地:
(一)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二)在第七、九条规定范围内的;
(三)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四)农村村民原住房改变用途,用于生产经营的;
(五)农村村民在原批准的宅基地以外有违章建筑而未先行拆除的;
(六)已列入政府土地储备或规划改造范围内的;
(七)农村村民住房拆迁时已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进行补偿安置的。
第十三条 经批准移建使用宅基地的建房农户,应在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将原宅基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并自行拆除原有老房。不按期拆除的,其原宅基地按违法用地处理。
第十四条 已撤组范围内的原农民住房,纳入城镇居民私房管理;在城市规划已确定为居住区范围内的农民宅基地,由政府确权或征为国有土地,农民住房也纳入城镇居民私房管理。
第十五条 宅基地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建房农户应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使用宅基地审批表》,并提供户籍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或其它权源证明(新建户除外),以及与建房用地申请内容相一致的其它证明。
(二)村民委员会复核建房农户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盖章确认,再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后上报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没有国土资源所的上报国土资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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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县级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正式批准使用宅基地前,应当将建房农户户主姓名、该户农业人口调整、所属村组、原有房屋和宅基地面积等内容以及拟批办情况,在建房农户所在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平江、沧浪、金阊3个城区同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后由国土资源局核发《使用宅基地许可证》;各县级市、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由国土资源部门直接核发《使用宅基地许可证》。
(五)建房农户应严格按照《使用宅基地许可证》载明的内容施工,变更建房地点或延期建设的必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房屋竣工后,应及时向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没有国土资源所的由国土资源分局直接办理)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应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如两年内该宅基地所属的村民小组建制被撤销的,由政府收回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七条 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和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房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按违法用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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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农村老家房屋旁边50米内有人新建了坟墓?
我农村老家的房屋旁边直线距离估计不到50米就有坟墓,并且是真正的老坟山,数量不少,因为具体也没有量过,反正离得很近的,房子刚建那里时,心里多少有点疙瘩,毕竟嘛,农村里多少有点忌讳这些。
不过在我们农村,家附近有坟墓的很多,因为我们那里是小丘陵,家里有老人过世,都会把人给埋葬到山里去,简称“上山”,而在农村里呢,大家建房子也都是依山而建,这样子,基本上都是大部分“风水”好的阴宅,对于阳宅来说,也都是不错的选择。
加上农村里现在不批准农田建房,那大家的房子都是选在自留地,所谓自留地就是以前开荒得到的,用来种菜与桔子树的,所以如果选在这里建房,都是挨着山,而山上本来就有坟山,也就不足为怪了。
到现在我心里都多少还有点疙瘩,不过好在,山里现在没人去砍柴了,所以,茅草与树都长得好几米高,把坟山都给遮盖掉了,以前山里光秃秃的,那一堆坟墓的视觉感才叫惊憾,尤其到了清明节,坟上都会插着树枝,在上面挂满了纸钱随风飘扬,有时都会担心纸钱都会飘到家里来。
另外,你建房选了自家的荒地做地基,因为这里“风水”好,但是你地基后面的地是别人家的,刚好别人家有老人过世了,也因为这里“风水”好适合做阴宅,所以,人家选择了这里 ,你是没话可说的,在我们那里很多人家屋后都是坟,或是屋左右都是坟堆的,大家习惯了一点也不怕,但是如果那家要里葬的坟在你家的屋正前,那就要考虑了,在农村的风俗里是有讲究的,可以多问问懂这些门道的人,所以要双方协商沟通了。
像我有些朋友,他们家那里因为都是平原地,很多家里的老人过世后就是埋在自家门口边上,离房子正门的距离不超过15米,而对于隔壁邻居来说,那不就是埋在人家的屋边上嘛,所以,大家习惯了也没有啥,他们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也不会怕,都习以为常了。
至于题主问到底如何去处理?
完全不需要去理会,但是你自己得慢慢去习惯这种环境,等你习惯后会发现,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刚开始时肯定会觉得恐慌,毕竟,感觉都很阴森,尤其是晚上,睡觉都不踏实,不过,除了你自适应,你是没有权力去阻止人家的,因为这种情况在农村里是普通现象,不是你一家碰到这样的问题,人家也不可能因为你的害怕而迁坟,并且在农村没有特殊原因去迁逝者的坟,对于人家来说,显得更加不吉利,当然,如果你实在害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把自家的房子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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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证成功后通过一码贵州App首页-点击贵州省政府消费券—点击领取所需的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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